武漢市2017年擁抱藍天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
按照國家、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相關要求,為切實改善城市空氣質量,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可持續協調發展,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6年全市空氣質量要有較大幅度改善: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2013年增加30天,空氣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2013年減少30天;全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均比2013年下降20%。
二、主要任務
(一)深化企業大氣污染治理
1.嚴格新建項目環境準入。全市禁止新建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焦化、有色等行業的高污染項目,嚴格控制除武漢化工區外的新建石化、化工項目。新(改、擴)建項目新增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業煙(粉)塵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實行現役源2倍削減量替代(國家和省有其他規定的除外)。新建火電、石化、水泥、化工等行業的項目以及燃煤鍋爐項目污染物排放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標準限值。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化工區管委會,下同)
2.推進重點減排項目提檔升級。
(1)完成華能武漢發電有限責任公司1#、2#、5#燃煤機組鍋爐煙氣脫硫提效、除塵升級改造,國電青山熱電有限公司13#燃煤機組煙氣脫硝提效改造,武漢金鳳凰紙業有限公司2臺75蒸噸/小時燃煤鍋爐煙氣脫硫脫硝改造,完成武漢鋼鐵(集團)公司5#燒結機煙氣脫硝改造示范項目建設。實施在用燃煤鍋爐廢氣治理提標改造,確保鍋爐煙塵排放按期達到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標準限值要求。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各區人民政府
(2)2016年1月底之前完成明達玻璃(武漢)有限公司脫硫脫硝設施的調試工作,2016年3月底之前完成武漢典金科技有限公司脫硫脫硝除塵設施的調試工作,確保大氣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對武漢重工鑄鍛有限責任公司煤氣站改造項目實施停產整治。
責任單位: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環保局
(3)2016年3月底之前完成武漢漢口綠色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燒發電預處理線改造工作,實現大氣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
責任單位:市城管委、市環保局
3.強化企業粉塵無組織排放治理。加大物料堆場粉塵污染整治力度,對煤炭、煤灰、石膏等物料實施密閉存儲或者設置防風圍擋,堆場作業做好噴淋降塵等配套措施。完成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工業港物料堆場、焦化廠第二煤堆場、燒結礦成品堆場防風抑塵網建設,國電青山熱電有限公司煤堆場半封閉和作業區噴淋防塵降塵改造,武漢鋼電股份有限公司、武漢重工鑄鍛有限責任公司煤堆場噴淋降塵設施建設等堆場整治項目。整治生產環節無組織排放粉塵污染,對武漢鋼鐵(集團)公司燒結廠、高爐轉運站等車間生產環節無組織排放粉塵污染實施治理。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各區人民政府
4.開展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整治。制訂全市VOCs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重點推進石油化工和包裝印刷等行業VOCs污染整治工作。新(改、擴)建項目車間VOCs集中收集處理率達到90%以上。完成中石化武漢分公司石腦油罐區油氣回收改造和焦化車間焦化異味、污水處理場片區惡臭治理等工作;建立中韓(武漢)石油化工有限公司VOCs污染基本情況數據庫。按照要求開征石油化工、包裝印刷行業VOCs排污費。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區人民政府
5.推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1)深入推進實施《武漢市千企升級改造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年)》,全面完成企業技術升級改造目標任務。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各區人民政府
(2)繼續推進重點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完成50家企業清潔生產的審核工作。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各區人民政府
(3)對家具、廢塑加工等行業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進行集中整治,對整治不能達標的實施關停或者搬遷。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各區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