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荔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山東省臨朐縣辛寨街道鳳凰山工業園精翔產業園,租賃山東精翔智能制造產業園集團有限公司閑置廠房建設及準備涂料項目;項目建筑面積 5760平方米,新購置開卷機、開卷夾送機、壓平機、輥刷機、初涂機、精涂機、化涂機、保護膜覆膜機、卷取機、糾編輥、張力輥、涂漆房等配套設備 65 臺(套),形成年加工 14 萬噸家電外殼板的生產能力。
項目主要原輔材料

漆料用量核算一覽表

項目漆料和稀釋劑調配比例為 9:1.油性漆總用量為 1475.90t/a,項目稀釋劑用量為163.99t/a。
項目名稱:年加工 14 萬噸家電外殼板項目
建設單位:山東省荔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山東省臨朐縣辛寨街道鳳凰山工業園精翔產業園。
建設性質:新建
行業類別及代碼:C3360 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
項目投資:總投資 1000 萬元,其中環保投資 400 萬元,占總投資 40%。
工作制度和勞動定員:企業生產采用三班制,每班 8 小時,年工作日 300 天。勞動定員 30 名。其中,管理及技術人員 2 名;工人 28 名。
建設內容:本項目位于山東省臨朐縣辛寨街道鳳凰山工業園精翔產業園,租賃山東精翔智能制造產業園集團有限公司閑置廠房建設;涂料項目及建筑面積 5760 平方米,新購置開卷機、開卷夾送機、壓平機、輥刷機、初涂機、精涂機、化涂機、保護膜覆膜機、卷取機、糾編輥、張力輥、涂漆房等配套設備 65 臺(套),形成年加工 14 萬噸家電外殼板的生產能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4.24 修訂,2015.1.1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12.29 修正,2018.12.29 實施)以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682 號,2017.10.1 實施)中有關規定,本項目屬于“三十、金屬制品業 33--67 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有電鍍工藝的;有化涂工藝的熱鍍鋅;使用有機涂層的(噴粉、噴塑、浸塑和電泳除外;年用溶劑型涂料項目(含稀釋劑)10 噸以下和用非溶劑型低 VOCs 含量涂料的除外),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受建設單位委托,山東環林環保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承擔本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環評單位接受環評委托后,隨即組織技術人員赴現場進行踏勘,在現場調查和資料收集的基礎上,開展了深入細致的報告編制工作,并編制完成了環境影響報告書。
本次環評期間,建設單位采用網站公示、報紙公示、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公示等形式向公眾介紹項目信息,調查公眾對本項目情況的意見和建議。公示期間,均未收到公眾的電話、郵件、書面信件或其他任何關于本項目的環境保護方面的反饋意見,周邊被調查公眾對涂料項目建設未有反對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