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關于安徽金星鈦白(集團)有限公司二期10萬噸/年鈦白粉后處理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申請報告》收悉。我局于2016年12月23日組織環境監察、環境監測、固廢管理以及慈湖高新區安環局等部門對你公司二期10萬噸/年鈦白粉后處理項目竣工環境保護及“三同時”執行情況進行了現場核查驗收。驗收組現場核查了本項目環保設施建設和運行狀況,查閱了相關資料,經充分討論,形成了驗收意見?,F函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你公司位于市慈湖高新區內,主營硫磺制酸、金紅石精品生產線等。本項目為二期10萬噸/年鈦白粉后處理項目。計劃投資4.54億元,環保投資2020萬元。目前實際投資4.5億元,其中環保投資達1250萬元。本項目是《4萬噸/年高檔精品金紅石型鈦白粉精品及10萬噸/年鈦白粉后處理項目》的一部分。其中4萬噸/年高檔精品金紅石型鈦白粉精品已在2014年8月通過市環保局驗收。本項目2015年6月動工,2016年7月完成建設進入調試。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新建10萬噸/年鈦白粉后處理生產線一條、大型廠房一座以及配套的相關設施等。
二、環評及“三同時”執行情況:本項目包括主體工程、輔助工程、環保工程及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其中,輔助工程、公用工程及儲運工程大多數利用已有設施。
(一)廢氣處理工程:(1)閃蒸干燥廢氣:污染物主要為顆粒物,是干燥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經過脈沖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 1 根 30m 高的排氣筒排放。(2)氣流粉碎、包裝廢氣:氣流粉碎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介質選用 2.0MPa,340℃的過熱蒸汽,在氣流粉碎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粉塵。 技改項目氣流粉碎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經過 4 套脈沖布袋除塵器處理 后通過 4 根 30m 高的排氣筒排放;包裝過程產生的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包裝過程中,包裝機密封操作,包裝過程中產生的粉塵情經過 6 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 6 根 30m 高的排氣筒排放。(3)無組織排放:本項目廢氣無組織排放主要來源為各個生產環節的“跑、冒、滴、漏”產生的,主要污染污染物為顆粒物,針對無組織排放,項目單位采取加強管理,特別是各生產設備的檢測,特別是對密封、閥門、法蘭等部位的檢測,確保無組織廢氣的有效控制。
(二)廢水處理:本項目廢水中主要污染物為 pH、 SS、鹽類、氟化物等,與金星公司已建成的鈦白粉裝置生產 廢水水質基本相同,處理能力完全滿足需要。因此,本項目生產廢水全部利用現有設施進行處理,不單獨建設污水處理系統。
(三)噪聲治理措施 本項目產生的噪聲主要為空氣動力類噪聲,其次是機械類噪聲。為確保廠界噪聲能達標,并改善廠區內的聲環境,項目單位對風機、各類泵等強噪聲源實施降噪處理;(1)對鼓風機采取基礎減震,在設備選型上選用低噪音設備,并采取適當的降噪措施,在機組基礎設置 襯墊,使之于建筑結構隔開,風機的進出口安裝消音器,管道外壁敷設阻尼吸聲材料等。(2)對大功率設備采用隔離布置,并采取隔聲、 消音等降噪措施,廠房墻壁設吸聲材料等。(3)在布置有大型噪聲設備的廠房為操作工設置隔音的值班室。操作間作吸音、隔音處理;廠區周圍及高噪音車間周圍種植降噪植物。(4)對距離廠界較近的噪聲源重點進行防治。對源強較高的噪聲源設置室內,在基礎減震的基礎上室內墻壁裝飾吸聲材料。
(四)固廢治理措施 本項目固廢主要包括酸解工段產生的鈦液沉降泥渣,磨礦工段后處理工段廢氣治理產生的袋式除塵器收集粉塵,污水處理過程中的產生的污泥等。⑴ 鈦液沉降泥渣經打漿中和后,采用帶式過濾機過濾,產生的鈣泥 在廠內臨時堆放于鈣泥庫中,然后外運堆場堆放,堆場環評目前建設單位已經委托環評單位進行評價,鈣泥的堆放應按照環評的要求進行。臨時堆場的設計、管理嚴格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執行。 ⑵ 除塵灰渣主要為磨礦工段產生的粉塵,通過布袋除塵器收集后,其主要成分為高鈦渣礦物原料以及金紅石鈦白粉粗品,為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將各工段粉塵分類收集后,作為原料回用至各生產工段,無外排。 ⑶污水處理站酸性廢水中和污泥(主要成分硫酸鈣)脫水干燥后外售處置。 ⑷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定期由環衛管理部門統一處理、處置。
(五)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為600米。衛生防護距離內居民點等環境敏感目標已經在本技改項目建成投產前完成搬遷。
(六)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環境風險防范與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同時與市環保局、慈湖經濟開發區和慈湖開發區污水處理廠開展聯動演練。
三、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結果:2016年11月,安徽海峰分析測試科技有限公司對本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進行了監測,出具了監測報告(海峰環監驗字[2016]第030號)。結果表明:
(一)廢氣部分: 2016 年 11 月 10 日— 11 日,對項目廢氣有組織排放進行監測,1、監測點位:閃蒸干燥工藝排氣筒,監測結論:驗收監測期間,監測結果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要求,屬于達標排放;2、監測點位:包裝工藝排氣筒 1#、包裝工藝排氣筒 2#,監測結論:驗收監測期間,排放濃度監測結果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要求,包裝工藝 4 根排氣筒排放速率總量監測結果經計算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 1996)二級標準要求,屬于達標排放:3、監測點位:氣流粉碎工藝 排氣筒 1#、氣流粉碎工藝排氣筒 2#、氣流粉碎工藝排氣筒 3#,監測結論:驗收監測期間,排放濃度監測結果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要求,氣流粉碎工藝 6 根排氣筒排放速率總量監測結果經計算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 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要求,屬于達標排放;驗收項目全部有組織排放量為 1.93Kg/h,年排放量為 15.3 噸。
2016 年 11 月 10 日— 11 日,對項目廢氣無組織 排放進行監測,在廠區上風向設一個參照點,下風向設定的三個監測 點,監測結論:驗收監測期間,所有監測結果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無組織排放監控點限值要求,屬于達標排放。
(二)廢水部分: 2016 年 11 月 10 — 11 日,對項目單位污水處理站廢水進行監測,監測點位:污水處理站廢水進口和出水排口;監測結論:驗收監測期間,污水處理站出水排口的所有項目監測結果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要求和慈湖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處理效率:化學需氧量(COD):98.4%。排放總量:化學需氧量:145 噸/ 年、氨氮:37.5 噸/年。
(三)噪聲部分: 2016 年 11 月 10 — 11 日,對項目單位進行了廠界噪聲監 測,監測點位:廠界東、南、西、北四個點位;監測結論: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單位所有噪聲監測點監測結果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 類區標準要求,噪聲達標排放。
(四)固體廢物處置情況: 本項目固廢主要包括酸解工段產生的鈦液沉降泥渣,磨礦工段后 處理工段廢氣治理產生的袋式除塵器收集粉塵,污水處理過程中的產生的污泥,辦公廢物及職工生活產生的少量辦公廢物、生活垃圾等。 ⑴ 鈦液沉降泥渣經打漿中和后,采用帶式過濾機過濾,產生的鈣泥在廠內臨時堆放于鈣泥庫中,然后外運堆場堆放,鈣泥的堆放按照環評的要求進行。臨時堆場的設計、管理嚴格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執行。 ⑵ 除塵灰渣主要為磨礦工段產生的粉塵,通過布袋除塵器收集后,其主要成分 為高鈦渣礦物原料以及金紅石鈦白粉粗品,為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將各工段粉塵分類收集后,作為原料回用至各生產工段,無外排。 ⑶ 污水處理站酸性廢水中和污泥(主要成分硫酸鈣)脫水干燥后外售處置。⑷ 辦公廢物、生活垃圾 辦公廢物、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廢棄的各種生活用品、辦公用品以及飲食垃圾,由環衛管理部門統一處理。
(五)公眾參與情況: 本次公眾調查結果顯示,多數人認為本項目的施工期和試生產期 未對周圍的環境產生不利影響,30%的人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表示滿意,70%的人表示比較滿意,沒有表示不滿意者。
四、驗收結論:對照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要求,根據驗收意見,在對各類環保設施運行狀況現場核查的基礎上,結合監測報告等資料分析,我局認為本項目總體執行了環評和“三同時”制度,環保措施落實到位,污染物達標排放,具備驗收條件,同意通過驗收。
本次驗收僅針對你公司二期10萬噸/年鈦白粉后處理項目,不包括其他項目。
五、運營期環境管理要求:你公司在日常生產中,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特別是要針對生產工藝中各重點環節,加大巡視檢查,杜絕“跑、冒、滴、漏”現象發生。
(二)要做好各類生產設施和環保設施的調試、維護,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要加強生產現場管理和污水、廢氣和污泥等設施的運行管理。
(三)要加強環保設施的臺賬、檔案等建設,重要的環保數據要采用紙質和電子檔案雙備份,確保環保資料不丟失。
(四)要根據生產特點,加強環境風險應急演練,做到安全生產。
(五)鑒于金星鈦白公司新老項目交叉較多,環?;A設施點多面廣的特點,建議根據環境管理需要,開展全廠的環境后評價工作。
(六)根據屬地管理原則,慈湖高新區安環局要加強本項目的監督檢查,市環境監察支隊要做好本項目的督查和稽查。
2016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