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汽車及金屬零部件表面處理項目
建設地點: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縣桃花鎮湯口路與泰山路交口東側東昌機械5#廠房
建設單位:合肥拓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合肥徽特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公司租賃合肥東昌機械有限公司5#廠房西部空置車間建設“汽車及金屬零部件表面處理項目”,占地面積約1750m2.年產10萬件空調鈑金件、1000臺充電樁鈑金件、200臺儲能集裝箱、10萬件儲能導軌??偼顿Y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約50萬元。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施工期:本項目利用已建成的廠房進行生產,廠房門窗封閉性完整,無破損情況,本項目僅安裝生產設備,無土建工程,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因此不進行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
(2)運營期:
(1)大氣環境:項目移拋丸粉塵、噴粉房2噴粉粉塵、打磨粉塵:拋丸粉塵經設備自帶旋風除塵器處理后,噴粉房2噴粉粉塵經設備自帶的旋風除塵器+脈沖濾芯回收裝置回收后,打磨粉塵經側吸罩收集后,三者一起匯入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5高排氣筒DA001排放;P天然氣燃燒廢氣、固化廢氣:天然氣燃燒廢氣低氮燃燒后,固化廢氣經換熱器+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兩者一起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噴粉房1噴粉粉塵:噴粉房1噴粉粉塵經設備自帶的旋風除塵器+脈沖濾芯回收裝置回收后通過布袋除塵器處理經15高排氣筒DA003排放。按環保相關要求對所有廢氣排放口進行規范化設置,活性炭吸附裝置設計及進口廢氣預處理須滿足《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26-2013)中相關要求。
(3)地表水環境:水洗廢水經過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處理規模為0.5m3/h(氣浮+混凝沉淀+固液分離),生活污水依托合肥東昌機械有限公司現有化糞池收集后與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的水洗廢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西部組團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其出水水質達到《巢湖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關標準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標準中的A標準,經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出水排入派河截導污工程,最終進入巢湖。本項目廢水排放對所在區域地表水環境影響不大。
(4)聲環境:本項目通過合理布局車間生產設備,選用低噪聲設備,同時對主要產噪設備、設施采取隔聲、減振、消聲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強設備的保養與維護,使廠界噪聲排放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晝間≤65dB(A),夜間≤55dB(A))。
(5)固廢: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塑粉包裝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等一般性固廢按要求集中收集,資源化再利用;廢脫脂劑桶、廢硅烷劑桶、廢酒精瓶、廢槽液(含槽渣)、污泥、氣浮去除的廢油、廢含油抹布、廢潤滑油、廢潤滑油桶、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應設置規范化危廢暫存場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時轉送有資質危廢處置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置;職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