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建設概況
長垣市長蒲噴涂有限公司擬投資600萬元建設“噴涂中心建設項目”,該項目位于長垣市產業集聚區緯十路中段,已經長垣市發改委備案,備案號:2020-410728-41-03-024704.主要對長垣市產業集聚區及周邊企業生產的起重設備配件及其他機械零部件進行噴涂作業。主要工藝:拋丸→噴漆→烘干→成品;主要設備:拋丸機、噴涂生產線、智能化噴漆設備、催化燃燒裝置、氣泵等。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及相關環保措施
(1)廢氣:拋丸廢氣經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噴漆房廢氣負壓抽風,經一套“過濾棉+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裝置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烘干房廢氣直接進入催化燃燒裝置(與噴漆房廢氣共用)進行處理,之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處理后廢氣中的顆粒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可以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排放標準要求,同時滿足新鄉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工業企業顆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的規定要求;非甲烷總烴和二甲苯的排放濃度滿足《工業涂裝工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41/1951-2020)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無組織廠界濃度滿足《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中表面涂裝業有機廢氣排放口建議排放濃度要求。
(2)廢水:項目無生產廢水,生活污水依托新鄉市振興吊具有限公司現有化糞池預處理后,由市政管網排入長垣市第二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
(3)噪聲:高噪聲設備經采取減振、消聲、隔聲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排放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4)固廢:包括一般固廢、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一般固廢包括拋丸工序產生的廢鋼丸和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在廠區暫存后外售進行資源化利用;危險廢物包括廢包裝桶、廢過濾棉(含漆渣)、廢活性炭、廢催化劑,在廠區危廢暫存間暫存,定期交由有相應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建設單位:長垣市長蒲噴涂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河南省長垣市緯十路中段,長垣市長蒲噴涂有限公司
聯系人:楊海洪
聯系電話:13781974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