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拓錦機械科技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來《新建靜電噴粉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及批復意見
六安拓錦機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靜電噴粉生產線項目位于安徽舒城經濟開發區杭埠園區產投產業園C區1棟,用地面積4112.42㎡,項目投資800萬元。主要生產工藝:冷軋板、鍍鋅板通過沖壓、預脫脂、主脫脂、(水洗1、2)、陶化、(水洗3、4)、烘干、噴粉、固化后入庫暫存。項目建成后可形成冰箱梁200萬件、抽屜支架60萬、汽車零部件190萬件的生產能力。
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區域環境政策、舒城經濟開發區總體規劃及其規劃環評要求。在全面落實環評文件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風險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結合專家審查意見,從環境管理角度,原則同意項目按照合肥市創蘭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的《報告表》及本審批意見要求進行建設。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為保護區域環境質量不因本項目建設而降低,項目設計、建設和運行須做到以下要求:
1. 切實做好項目廢氣的有效收集和規范處置。噴粉廢氣通過大旋風回收+濾筒除塵器處理,通過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氣筒排放。天然氣燃燒廢氣和固化廢氣一起通過水噴淋+干式過濾+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通過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氣筒排放。
噴粉廢氣中的顆粒物有組織排放和非甲烷總烴、顆粒物及固化、烘干中的SO2、NOX廠界無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標準限值。固化、烘干中的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廠區內無組織排放執行《固定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第6部分:其他行業》(DB344812.6-2024)中標準限值。固化、烘干中的SO2、NOX、顆粒物有組織排放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6號)中排放限值。
2. 嚴格按照“雨污分流,一口對外”的標準要求,規范管網建設。生產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LAS、石油類等特征污染物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一級標準,常規污染物和經化糞池預處理的生活污水排放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及杭城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園區污水處理廠納管要求,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排入杭城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園區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達標排放。
3. 規范廢活性炭、廢機油、廢包裝桶、廢槽渣、廢槽液、污泥等危險廢物的收集、暫存和管理;切實做好廢邊角料、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廢包裝材料、廢濾材等工業固廢的綜合利用或規范處置;生活垃圾統一納入城鄉環衛一體化管理,日產日清。
4. 切實做好沖床、噴淋前處理、烘干爐、噴粉室、固化爐、天然氣加熱爐、風機等噪聲源強的減振、降噪及其生產車間封閉,強化企業內部環境管理,規范操作行為,確保廠界環境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5. 嚴格落實安全、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合理設置化學品、危險廢物等貯存場所,規范建設分區圍堰、防滲、應急池、消防池等,及時編報環境應急預案,注重應急演練,強化風險防范。
6. 項目單位須嚴格按照六安市舒城縣生態環境分局批復的總量指標要求組織生產、治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總量排污。
三、環境管理要求
1. 項目建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依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要求,辦理排污許可證(含簡化、登記),不得無證排污。項目竣工試運行和污染治理設施同步投入運轉正常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2. 按照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和監督性監測工作及信息公開的通知》(皖環函〔2019〕805號)文件和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等要求,開展自行監測工作。
3. 在項目建設運營過程中,建設單位須自覺接受我局的日常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企業內部環境管理。
四、事中事后監管
舒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對該項目實施屬地管理,縣經濟開發區生態環境工作站、縣生態環境監測站分別負責日常環境監察和監督性監測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