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不久前,山西便上演了這樣一幕。5月12日,山西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公布2025年第一批廢止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規模清單的通知》,明確宣布對婁煩縣天池店鄉王家崖村光儲一體化發電等14個項目予以廢止,這些項目的總規模超過59萬千瓦。
然而,這僅僅是全國范圍內新能源項目廢止現象的冰山一角。近期,全國多個省份在新能源項目推進過程中,均出現了類似的項目廢止情況。第一財經記者深入調查后發現,除山西外,寧夏、陜西、福建等多個省份也紛紛展開了對新能源項目建設情況的全面排查工作,并果斷廢止了一批“占位”卻未能有效推進的新能源項目。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了如此大規模的新能源項目廢止現象呢?
多省項目廢止實況
4月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發改委發布《關于吳忠市清理廢止不具備建設條件新能源項目的公示》,正式宣布清理并廢止4個不具備建設條件的新能源項目。
事實上,寧夏在新能源項目清理方面早有行動。3月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發改委就已發布《關于清理廢止不具備建設條件新能源項目的通知》,明確依據國家新能源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導向,對歷年納入開發建設方案但缺乏建設條件的新能源項目作出具體規定:對于2021年(含)以前已完成核準備案的項目,需在2025年底前建成,否則將被納入廢止清單;2022年度項目若在2025年3月底前未完成核準(備案),將全部予以廢止,而已完成核準(備案)的則需在2025年底前建成,否則同樣面臨廢止;2023年度項目若在2025年4月底前未完成核準(備案),也將全部廢止,已核準(備案)的則需在2025年底前建成,否則將被納入廢止范圍;對于2024年度項目,若在2025年6月底前未完成核準(備案),將視情況予以廢止,而已核準(備案)的項目則需全部于2026年底前建成,不能按期建成的同樣將被納入廢止清單。
與此同時,陜西省在新能源項目清理方面也動作不斷。4月21日,陜西省咸陽市發改委發布《關于對部分2022年新能源保障性并網項目予以廢止的公示》,指出為推動全市新能源產業健康有序發展,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根據陜西省發改委發布的《關于梳理陜西省2021 - 2023年保障性項目及基地項目廢止清單的通知》等政策要求,擬將咸陽市大唐長武15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大唐瑤池彬州10萬千瓦復合光伏發電項目予以廢止。
此前,在1月24日,咸陽發改委就已發布《關于對部分2021—2023年新能源保障性并網項目予以廢止(調減)的公示》,擬將西電新能源涇陽縣5萬千瓦風力發電項目、華能彬州10萬千瓦風電項目廢止,并將彬州市太峪鎮20萬千瓦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裝機規模調減至15萬千瓦。
此外,按照陜西省發改委的相關政策要求,自2025年以來,陜西榆林、漢中、安康、銅川、渭南等多地也紛紛發布新能源項目廢止公告。
無獨有偶,5月19日,福建省發改委發布《關于廢止一批已不具備實施條件的光伏電站項目的通知》,決定廢止惠安縣智慧光伏碳中和項目等10個項目。該通知指出,受國家要素保障部門政策調整等因素影響,部分光伏項目已不具備開發條件。同時,原安排給這些項目的接網和消納資源將由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收回。
據記者統計,這10個廢止項目總規模達114.3萬千瓦,涉及的電站業主包括三峽集團、國家能源集團、國家電投、華電集團、國投電力、中石化等能源領域的巨頭企業。

項目廢止背后的多重因素
隨著新能源行業的迅猛發展,國家在產業規劃、環保要求以及并網消納等關鍵領域出臺了一系列更為嚴苛的政策。這些政策的調整,無疑為企業在項目開發與建設過程中設定了更高的門檻,并加強了監管力度。例如,近年來,國家和地方針對光伏用地出臺的相關政策,普遍呈現出審慎與收緊的態勢。受此影響,不少項目在新土地政策落地后難以獲得備案,進而導致項目延期,無法按計劃順利推進。
近期,一項備受矚目的政策是2月9日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的《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136號文”)。該文件明確提出,要推動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面融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將通過市場交易機制形成,并構建配套的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體系。136號文通過機制創新與價格引導,引領新能源行業從“保量保價”(即“保障性收購”)模式向“市場主導”模式轉型,這標志著多年來新能源電站投資邏輯發生了根本性變革。
“136號文發布后,行業普遍預判電價將呈現下行趨勢。”馮先生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電價作為影響新能源項目投資回報的核心要素,其下降將直接導致項目建成后的收益縮減,投資回報周期延長。經過細致的測算與評估,當前部分項目的預期投資回報率已難以滿足公司既定的投資標準與要求,因此,這些項目在現階段已不具備繼續推進的經濟可行性。
受此影響,部分企業不得不終止了個別新能源項目的相關事宜。例如,4月9日,中國電建發布了2025年度5100萬千瓦光伏組件框架入圍集中采購的終止公告,原因正是“鑒于近期新能源電價政策調整等因素”。該項目曾被譽為“中國電建史上最大”項目。
再如,3月27日,受電網政策和電價政策調整的影響,國家能源集團山東公司蓬萊公司的憫農、康凈園1.269萬千瓦光伏項目EPC工程公開招標被迫終止;2月13日,廣州發展(600098.SH)也披露,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一師五團新能源投資配套制造產業鏈條建設項目已終止。尤為引人注目的是,4月9日,廣州發展一裝機規模近0.6萬千瓦的光伏項目因無法在5月1日前實現并網而不得不終止。
此外,國電電力(600795.SH)在年報中明確指出,隨著新能源全面進入電力市場交易,受政策、負荷、電力結構等多重因素影響,新能源電價存在不確定性,結算電價面臨下降風險。華能國際(600011.SH)同樣在年報中提到,受新能源出力特性及消納壓力的影響,新能源或將面臨消納和電價的雙重不確定性,公司結算電價存在下降風險,這或將對公司的總體收益產生不利影響。
一系列問題亟待解決
截至2024年底,中國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已達約14.1億千瓦,這一成績不僅彰顯了中國新能源產業的蓬勃發展,更意味著中國提前6年達成了在氣候大會上作出的“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的莊嚴承諾。然而,在產業快速擴張的背后,一系列亟待解決的問題也浮出水面。
某新能源投資企業相關負責人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指出,產業發展過程中,部分企業存在盲目擴張的傾向。“不少企業熱衷于制定宏偉的目標計劃,但在項目備案之后,卻往往缺乏將項目落地的實際能力。”他解釋道,新能源項目的備案并不等同于項目的實際落地實施。
該負責人還透露,此前有同行公司為了完成項目備案指標以滿足年度績效考核要求,在未對項目可行性進行充分評估的情況下,便在多個縣的發改系統備案了大量虛假項目。待考核結束后,這些項目便被棄之不顧。他認為,這種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也暴露出企業在項目規劃和執行方面的不嚴謹態度。
此外,項目“占位”現象也是導致眾多風光項目被廢止的重要原因。多位企業受訪者表示,部分企業為了搶占優質資源,提前申報了大量項目,但實際開發進度卻極為緩慢,甚至出現了“圈而不建”的情況。
一位受訪者表示,這種行為不僅造成了土地、資金等資源的閑置和浪費,還嚴重阻礙了新能源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從全國范圍來看,官方數據顯示,2024年中國風光發電新增裝機容量為3.58億千瓦,而2025年的計劃裝機容量則減少至2億千瓦,降幅達1.58億千瓦。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部分新能源項目存在無序建設的情況,這種情況必然會引發整頓。他還指出,目前新能源的大規模接入給整個電網系統帶來了巨大壓力。
記者注意到,福建省發改委發布的《關于廢止一批已不具備實施條件的光伏電站項目的通知》明確指出,廢止一批項目的目的是“為規范項目管理,促進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同樣,寧夏回族自治區發改委發布的《關于清理廢止不具備建設條件新能源項目的通知》也提出,此舉旨在“進一步優化新能源資源配置,推動新能源項目高效、有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