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蕪湖博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橋架和200噸母線槽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本公示發布后五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反饋至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科。
項目名稱:年產3000噸橋架和200噸母線槽擴建項目
建設單位:蕪湖博捷新材料有限公司
環評機構:安徽中禹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項目位于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橋北工業園紅星路,總投資3000萬元,建設內容為:在現有廠房內新建噴粉線生產線,購置剪板機、焊機、噴粉房、烘烤爐等設備,建成后新增年產3000噸橋架和200噸母線槽。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切實落實現行大氣污染防治環境管控要求。選用符合要求的低VOCs原輔料,不得使用含氯粉料。噴粉廢氣經密閉收集進入噴粉回收機+脈沖除塵器除塵+15米高排氣筒排放。烘干廢氣經集氣罩收集+間接冷卻+干式過濾+兩級活性炭+15米高排氣筒排放。打磨、焊接廢氣通過移動式布袋除塵器收集。非甲烷總烴、顆粒物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限值;廠區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管控要求;烘干爐燃燒廢氣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6號)中重點區域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限值要求。
(二)加強水污染防治。廠區排水實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廢水外排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并滿足納管要求,通過污水管網納入區域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三)加強噪聲污染防治。項目主要噪聲源為生產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選用低噪設備,合理布局生產設施,并針對性地分別采取隔聲、消聲、減振和強化生產管理等措施降低噪聲。
(四)加強固廢污染防治。一般工業固廢應分類收集,落實回收利用途徑,一般固廢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須分類收集、規范貯存,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置;危險廢物貯存設施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有關規定。生活垃圾應統一收集交環衛部門及時清運,杜絕產生二次污染。
(五)加強環境風險防控。


